1 总则
1.1目的
为充分调动酒店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对酒店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以结果为导向,保障酒店年度责任指标的完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适用对象
除与洲际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酒店员工。
1.3绩效管理原则
1.3.1 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
1.3.2 客观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评价。
1.3.3 及时原则。及时、准确反映考核期内考核对象的综合状况。
1.3.4反馈原则。考核结果必须反馈给考核对象,对考核异议作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1.3.5 常态化原则。将绩效管理融入日常工作,直接领导发挥绩效管理核心管理职能。
1.4绩效考核功能
1.4.1 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对组织业绩的贡献。
1.4.2 为员工的薪酬变动、职位调整、培养培训提供依据。
1.4.3通过公平、全面的绩效考核,不断提升组织和员工工作绩效。
2 绩效管理周期及结果
2.1 绩效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考核在次年第一季度完成。
2.2 年度绩效花红金额=年度绩效花红基数*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3年度绩效花红基数
3.1经济指标
3.1.1 经济指标包括收入指标和利润指标,其目标值根据年初业主公司下发的当年度酒店目标责任书确定,该两项指标的完成值以经业主公司审定的酒店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3.1.2 收入指标和利润指标的完成情况决定员工年度绩效花红基数,关联情况见下表:
收入完成值/目标值 | 利润完成值/目标值 | 年度绩效花红基数 | 适用对象 |
≥100% | ≥100% | 2个月的月基本工资 | 所有员工 |
<100%≧90% | ≥100% | 1.8个月的月基本工资 | 所有员工 |
≥100% | <100%≧90% | 1.5个月的月基本工资 | 所有员工 |
<100%≧90% | <100%≧90% | 1个月的月基本工资 | 所有员工 |
<90%≧80% | <90%≧80% | 1个月的月基本工资 | 5级及以下所有员工 |
(注:基本工资为合同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店龄工资及其他任何津贴和提成)
3.1.3若收入和利润指标均未完成年度目标值的80%,在年度绩效花红预提余额-拟发年度绩效花红金额+净利润完成值≥0的情况下,酒店7-10级员工可享有年度绩效花红,其基数为1个月的月基本工资。
3.2管理指标
3.2.1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客户满意度、年度员工敬业度、年度全面质量管理审核等三项指标。
3.2.2管理指标的目标值根据酒店管理集团年初下发的目标值确定,完成值以经业主公司审定的第三方数据为准。
3.2.3根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员工年度绩效花红基数后,三项管理指标有一项未达标,则在此基数基础上减0.1个月的月基本工资;有两项未达标,减0.2个月的月基本工资,以此类推。
4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4.1年度绩效考核系数由员工个人年度评估得分决定。其关联情况如下:
·3分以下系数为0.5
·3分---3.9分系数为0.8
·4分---4.4分系数为1
·4.5分及以上发放系数为1.1
(注:4.5分以上人数占总人数比例不得超过5%)
其中部门负责人的得分除受个人年度评估结果影响外,还要视其个人年度关键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修正。
4.2年度评估
4.2.1年度评估按季度进行,员工个人年度评估得分为4个季度的平均分,分数的最小单位为0.5分。(下表为季度评估打分表)
4.2.2季度评估由人力资源部牵头,次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应由酒店总经理完成对部门负责人的当季度评估,由部门负责人完成对部门员工的当季度评估。人力资源部汇总评估情况形成报告提交酒店总经理审批签发。
4.2.3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评估时,凡评估分数达到4.5分及以上者,须经人力资源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签批后方可生效。
4.2.4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评估后,总经理有权对员工的评估得分进行修正,幅度为±0.5分。
4.3年度关键业务指标
4.3.1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关键业务指标由酒店根据当年业主预算及酒店管理集团下发的致胜指数,结合各部门重点工作内容在年初确定并报业主公司备案。
4.3.2部门负责人完成个人年度关键业务指标的,其根据季度评估结果计算出的年度评估得分不扣分,否则,扣减0.5分。
5业主公司
5.1酒店员工的评估报告须报业主公司备案。
5.2业主公司可对酒店上报的员工年度绩效花红基数进行修正,幅度为±0.3个月的月基本工资。
5.3业主公司享有对此方案的解释和调整权。
6其他
6.1根据酒店员工手册的规定,在当年度工作期间,得到口头警告的,年度绩效花红总额扣除10%;得到书面警告的,年度绩效花红总额扣除30%;得到严重警告的,年度绩效花红总额扣除50%;得到最后警告的,年度绩效花红扣除100%。
6.2当年度所休事假、产假、和病假的天数将从服务天数内扣除;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年度绩效花红总额扣除50%,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再享有年度绩效花红。
6.3若员工在年度绩效花红发放之前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离职,则不再发放年度绩效花红。
6.4在当年度最后一日前未转正的员工(按酒店政策试用期为三个月),根据服务月份(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时间长短,分别按照500元、400元、300元的固定金额发放。
6.5除劳动或聘用合同中规定了按税后工资发放的员工以外,员工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承担相应的年度绩效花红金个人所得税。
6.6员工各种假期扣款的规定依据当年酒店人事假期政策执行。
6.7该方案执行期一年,次年将根据酒店运营状况评估回顾后视情况调整。
文档为doc格式
Copyright © 2025 星瑞文秘网 www.zjxingrui.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