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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宣传范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各位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序展开,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效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态好转,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科学部署,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总结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不断完善党章党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先手棋,提出坚持依规治党,举全党之力、集全党之智,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新时代,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使党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以党章为统领,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与时俱进修订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为“纲”统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作为立党管党治党的总依据总遵循,党章是“万规之基”,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大厦建筑于党章这个“基石”之上;党章是“万规之首”,具有最高权威,依规治党首先是依据党章管党治党。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先后8次修订完善党章,推动党章与时俱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制度动力。2017年,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管党治党、治国理政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为党的根本大法注入新时代血液。
积极稳妥出台准则条例,搭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准则集中体现党章精神,地位仅次于党章,对于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一直将制定准则条例作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主体工程,在不同历史时期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准则条例。2016年,党中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新时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刚性规定,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党中央制定32部现行有效条例,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
有针对性制定相应配套法规,及时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如果将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比作盖房子,修订完善党章是夯基垒台,制定若干部准则条例等基础主干法规是立柱架梁,那么出台一大批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配套法规就是添砖加瓦。当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已经形成若干个以准则条例为龙头,以配套性的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为细化补充的制度群。截至2018年8月底,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约4200部,其中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超过4100部,对贯彻落实基础主干法规起着重要作用,增强了主干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注重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制度创新的衔接呼应、互联互动,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整体推进。
党的组织法规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法规旨在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制度基础。目前,我们党已制定了450多部组织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制度基础,党中央修订了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制定了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等。同时,党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党的各级组织法规制定力度,实现对各级各类党组织全覆盖。
党的领导法规逐渐健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党制定了900多部相关法规,保证了党的领导活动在制度轨道上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一批党内法规出台,各领域党的领导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党中央部署,在党领导经济、改革、法治、农村、政法、国家安全、外事、军队和党的宣传、组织、群团、人才工作等方面,还要制定出台一批法规,必将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
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日益完善。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出台大量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法规,着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方面现行有效的法规约1400部,涵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始终,充分发挥党内法规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显著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持续加强。经过40年努力,党的监督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成绩显著,共制定1460多部相关法规,而且条例一级的法规多达14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全方位彰显制度威力的党内“铁规”,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力促进了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统筹推进各层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确立了统分结合、以上率下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党的中央组织针对全党全国重大问题制定中央党内法规,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级党委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部委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整个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下贯通、一体推进。
制定中央党内法规,着重规范“面”上重大问题。凡涉及全党重大事项,皆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中央党内法规居于引领地位。目前,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超过220部,发挥着创设制度、把准方向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推进力度之大、质量之高前所未有。5年多来共制 ……此处隐藏9758个字……次会议就通过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多部法律。1982年通过的宪法正式写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可以看出,我们党已经认识到法制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并在各项工作中更加强调运用法治手段。
当时,虽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已成为党的一项方针,但由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处于初期阶段,我们党对法制与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系的理论认识也刚刚起步,许多问题的处理还必须同时依靠法制之外的其他方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不可能一步到位。既靠政策,又靠法制,向法制“逐步过渡”,这是由当时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决定的。比如,当时的立法数量还不能充分满足依法办事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还不适应全面实行法治的要求。社会主义法制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步建立健全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面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公司法、担保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一大批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扎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深入推进。在这一时期,我们党对法治运行规律的把握不断深化,认识到依法治国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我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
这一时期,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这集中反映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虽然在此之前,已经有多个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概念,但党的十五大报告以更为权威的形式系统全面地阐述了我们党的依法治国理论,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报告将依法治国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于1999年写入宪法、2002年写入党章,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地位从根本上得到确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日益明确。
从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到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党的领导下,法治中国建设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教育等方面都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进行了不懈探索。全国人大相继制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体现依法治国要求、规范国家治理行为的一大批法律,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推出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一系列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改革举措纷纷出台,我们党对如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认识更加科学、更加全面,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实践领域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全面依法治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首次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方针到方略、方式,从加强法制到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对全面依法治国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间密切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把握日益深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确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战略举措,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发展战略中处于四梁八柱的基础性地位。无论是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中,还是在中国现代化的百年征途上,抑或在世界社会主义500年演进中,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都具有非凡的意义,标定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全面依法治国领域重点难点改革稳步推进,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形成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规律性认识,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不仅明确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也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历史方位。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的重大论断。将全面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起来,意味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内在逻辑要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含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仅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集大成式的最新成果,也是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途上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之基和动力之源。
回顾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离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有效实施。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接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如此艰辛,也如此壮阔。从新的历史起点再出发,把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续写新的辉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我们按照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全面依法治国新蓝图,继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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